六部门联合发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推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新跨越
"国有林场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阵地。"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发展进入新阶段。《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到2035年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的"两步走"目标。
国有林场: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国家林草局官网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生态脆弱地区和国有荒山荒地,陆续兴建了4855个国有林场(目前共有国有林场4297个),经营总面积占国土面积8%,承担着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任务。
国有林场在实现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国有林场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阵地,在实现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现状:挑战与机遇并存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来,国有林场基本定位和管理体制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提高,林场生产生活环境和职工待遇保障改善,林区山区社会稳定,总体达到预期改革目标。
但是,国有林场发展仍面临挑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足、统筹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机制不健全、技术装备及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活力不强、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有的管护站点冬天化雪水、夏天喝溪水,职工生活条件还相当艰苦,与周边乡村相比有较大差距。" 中国林场协会特约常务理事、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指出。
《意见》核心举措:系统性破解发展瓶颈
《意见》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重点包括:
1. 资源资产盘点与产权制度建设:系统盘点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确定权属范围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
2. 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资产评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流转管理,禁止将国有林场资源无偿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
3.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严格保护国有林场内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物种栖息地、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支持因地制宜创建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
4. 产业发展体系构建:支持国有林场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保障性苗圃、林木采种基地、良种基地和草种基地;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业态;支持结合营造林工程开发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
5. "国有林场+"模式推广: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协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现实意义:从"保护"到"发展"的转变
《意见》不仅关注生态保护,更强调绿色发展和富民惠民。国家林草局表示,"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是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产业,国有林场可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为周边乡村提供就业机会,带动农民增收。" 一位林业专家表示。
未来展望:从"单一保护"到"多元共赢"
"国有林场将从'单纯保护'向'保护、发展、富民'三位一体转变,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 专家指出。
"到2035年,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将形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格局,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结语:生态建设的新起点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
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发展进入新阶段,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国有林场将从'生态屏障'向'生态引擎'转变,成为推动绿色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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