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银行理财市场"信息迷雾"将被彻底吹散。在银行理财规模近34万亿元、代销成为主要销售渠道的背景下,理财产品收益率展示失真、估值方法不透明等问题长期困扰普通投资者,新规的出台被视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制度安排

直击痛点:从"营销型收益率"到"真实净值表现"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原则,对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作出系统规范。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收益率展示和估值问题,《办法》作出多项针对性安排

  • 在产品募集环节,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要求,要求说明基准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并以醒目方式提示"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披露规则,确需调整的,需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 在产品存续环节,强化定期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真实、准确披露产品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并引入穿透披露机制,对底层资产结构进行更充分展示。对于现金管理类产品,明确成立未满七日的产品及份额不得展示七日年化收益率。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个别资管产品在运作过程中,存在频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通过截取有利时间段展示历史业绩等情况,客观上削弱了业绩波动的呈现,甚至对风险判断形成干扰。《办法》通过统一信披标准、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披露责任,将有效压缩"营销型收益率"的操作空间。

从"披不披"到"怎么披":信息披露质量成为竞争新标尺

《办法》不仅关注"披不披",更强调"怎么披、披得好不好"。信息披露质量本身,正逐步演变为资管机构的重要竞争标识

《办法》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仅包括产品管理人,还涵盖销售机构、托管机构等相关主体,要求各方合理划分责任,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对公募产品确立"双渠道"披露原则,既要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也可按照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等渠道披露,并要求不同渠道内容保持一致。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双渠道"信息披露模式有望大幅降低投资者获取资管产品信息的难度,提高披露的透明度与统一性,从而更好地实现"看得清、算得清、厘得清"的目标

行业影响:从合规要求到核心竞争力

《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金融监管总局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了约8个月的调整过渡期。在业内看来,新规的影响远不止于提高合规要求,更将改变资管行业的竞争逻辑

从短期来看,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且标准统一,或会提高机构的合规成本。保险资管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需要在过渡期内,对信息披露制度、产品文本及相关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和升级。

从长远来看,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将不再仅是合规要求,而会成为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表示,公司已全面对标新规要求,从制度建设、系统升级到报告模板优化多管齐下,以确保信息披露规范落地。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办法》通过明确披露细则、加大违规成本、统一行业标准,使信息披露责任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不仅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任,还推动资管业务回归专业本源

结语:吹散迷雾,拥抱透明新未来

随着《办法》的实施,银行理财市场将告别"信息迷雾",进入更加规范、透明的新时代。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际,这一新规的落地将为"十五五"规划开局奠定坚实基础,推动银行理财市场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银行理财"信息迷雾"的吹散,不仅是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更是资管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质的必然要求。随着监管要求持续细化、行业自律规则逐步落地,资管行业有望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重塑银行理财和大资管市场的长期发展格局。

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银行理财市场的透明化改革将为投资者提供更清晰、更可靠的理财选择,助力中国金融市场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