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标志着我国商业航天产业迎来资本市场支持的新里程碑。这一专项指引的出台,是科创板"1+6"改革举措的又一重要成果,为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关键时期的商业火箭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开辟了新通道,有力支持我国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

精准定位:聚焦商业火箭核心业务

《指引》明确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业务范围,即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更加注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这一精准定位,既与商业航天产业链中游的产业特点相匹配,也突显了科创板服务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定位。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处于商业航天产业链中游,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已成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指引》的出台,正是基于对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结合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在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审核实践经验而制定。

细化标准:制度设计更具包容性

《指引》共14条,主要围绕四方面内容进行细化规定:

一是细化明显技术优势要求。要求企业需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以及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关键指标。对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是明确阶段性成果内容。要求企业"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阶段性成果",且后续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重大不利事项。

三是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企业在商业火箭的研发、制造过程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四是明确市场空间具体要求。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

里程碑节点:契合行业发展阶段

《指引》规定的里程碑节点具有较强包容性。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要求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

这一节点设定充分契合了我国商业火箭企业的技术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商业火箭企业已取得显著进展,如12月3日、12月23日,蓝箭航天朱雀三号、航天科技长征十二号甲可重复使用火箭相继发射入轨。天兵科技天龙三号、星河动力智神星一号、星际荣耀双曲线三号、中科宇航力箭二号等,均将可重复使用技术列为核心发展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对"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未做强制要求首飞执行回收任务,实践中将侧重把握产品功能设计层面,最大限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与适应性。

产业前景:资本市场助力商业航天腾飞

在科创板"1+6"改革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商业航天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后,多家火箭公司陆续提交IPO辅导备案。《指引》的发布,将为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发行上市提供明确路径。

目前,商业航天作为涵盖火箭发射、卫星制造与运营、太空旅游等市场化航天活动且潜在规模达万亿级的新赛道,正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驶入发展快车道。从上游硬件层到中游支撑层再到下游应用及服务层,商业航天全产业链企业正在加速登陆资本市场。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着力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结语

《指引》的出台,是资本市场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的有力举措,也是我国支持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随着科创板"1+6"改革举措的落地,以商业航天为代表的未来产业,将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提升,为我国航天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在"十四五"收官之年,上交所的这一创新举措,为"十五五"规划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将有力推动我国商业航天产业从"跟跑"向"并跑"乃至"领跑"转变,为实现航天强国梦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