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设立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指标,旨在引导更多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就业贡献度指标: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新机制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设立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指标,该指标综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就业增长、担保资源稳定就业人数加权计算,突出业务规模、风险控制、就业带动"三位一体"的绩效导向。这一指标设计将就业贡献度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以就业为导向、以贡献度为标尺"的评价体系。

"设立就业贡献度指标是政策体系的重大创新,将就业贡献真正纳入担保机构的考核体系,推动担保资源从'重规模'向'重实效'转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以就业贡献为导向的担保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构建以就业贡献度为导向的担保资源分配机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分配再担保业务授信额度时,将新增就业贡献度指标作为重要影响因素。对于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将给予再担保资源倾斜,形成"贡献越大、支持越多"的激励机制。

这一机制设计不仅降低了合作机构的运营成本,更形成了激励相容的政策传导机制,确保就业导向有效落实。据统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每提供1亿元担保可稳定就业超过800人,通过这一机制,预计可显著提升担保资源对就业的带动效应。

降低门槛助力创业:精准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

同时,政策有序扩大支持范围,在原有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十类重点群体基础上,明确将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这一调整有效回应了当前就业市场的现实需求,扩大了政策的公平性和覆盖面。

政策协同增效:创业担保贷款与融资担保深度融合

《指导意见》提出,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减收或返还部分担保费,并将以银担损失分担模式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纳入再担保费优惠范围,助力重点群体创业"轻装上阵"。

此外,鼓励地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力度,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补充、担保费奖补等相关工作,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政策成效:撬动更大就业效应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的重要举措。平均来看,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

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方面,财政部构建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三层组织架构已实现市级机构全覆盖、县级业务全覆盖。累计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

结语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融资担保支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融资担保支持就业创业提供了清晰路径。通过设立就业贡献度指标,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将有效引导更多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在"十四五"收官之年,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十五五"规划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政策的深入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未来,随着就业贡献度指标的全面实施和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将更加精准、高效,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