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底,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立行立改的2186个问题中,98%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299个、持续整改的753个问题,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1.04万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90多项处理处分3420多人

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特别是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等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从严查处,迅速整改

针对"部分地区仍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问题,财政部组织有关地区全面排查违规新增隐性债务问题,督促地方通过统筹财政收支、压减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政府资产资源等偿还隐性债务。3个地区已偿还由国企垫资建设、承诺由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32.27亿元2个地区已偿还违规向公益组织等融资的新增债务1.15亿元

同时,财政部严肃查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地方和单位,在全国公开通报12起问责典型案例,印发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对隐性债务新增、问责、化解等全链条监管。

国企违规归集涉农贷款:全面排查,及时归还

针对"一些地区融资平台等国企违规归集涉农贷款,或向公益组织等融资"的问题,金融监管总局督促有关银行与地方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冻结存量授信、暂停业务合作、提前收回贷款等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涉农贷款业务,严控批量授信,加强贷后监管,严防资金挪用。

9个地区国企违规归集的涉农贷款已归还18.48亿元,有效化解了潜在风险。

虚假化解政府债务:加强监测,实质化解

针对"部分地区虚假化解政府债务"的问题,财政部将不实化债作为监管重点,对虚假化解隐性债务问题严肃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地方化债行为监测,向地方政府通报22类虚假化债典型问题。

2省2个地区采取重新纳入隐性债务监测系统、盘活资产筹集资金等措施,已实质性化解政府债务1.7亿元,确保了政府债务的真实性和可控性。

金融风险处置: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支持化债工作机制和融资平台债务统计监测体系,支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6家银行已压降、处置"四证"不全等房地产项目不良贷款19.01亿元7家银行放贷时区分房企整体风险和单一项目风险,更加聚焦项目本身,支持稳妥有序向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转变;5家银行对向公众集资的地方融资平台账户采取封户、冻结等管控措施,防止集资款被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等。

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方面重点发力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该报告明确表示:

一是推动有序化解存量债务。财政部将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指导督促各地有序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

二是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红线。财政部将把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严格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等问题严肃处理。

三是统筹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部将密切关注债务、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防止风险交叉传导,严防财政失守。

结语:整改成效彰显治理能力提升

地方债审计整改工作的显著成效,彰显了我国财政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整改问题金额1.04万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90多项、处理处分3420多人,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更完善了体制机制,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十五五"规划的引领下,我国将继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推动财政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