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化解是未来五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11月9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时指出,"十五五"时期将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其中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是重中之重

2028年:隐性债务"清零"关键节点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2028年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重要时间节点。此前,中央于2018年发文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计划用10年时间(即2028年)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023年末,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比2018年底摸底数减少50%。2024年,随着一揽子化债政策快速落地,截至2024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降至10.5万亿元,较2023年底减少了约3.8万亿元。

"按照目前的进度,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 蓝佛安表示,"2028年目标具备可行性,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

一揽子化债政策:存量债务置换与融资平台清退双管齐下

2024年11月,中央出台一揽子总额12万亿元的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方案,其中2024年至2028年五年时间里总计发行10万亿元政府债券置换10万亿元存量隐性债务。

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经实际发行了超过5万亿元政府债券置换了存量隐性债务,地方债务风险大幅缓释

与此同时,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转型为普通国企

"2025年9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末下降71%,'十五五'时期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退出'平台名单'的关键时期。" 《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数据显示。

融资平台清退:2027年6月末前全部退出

根据政策要求,融资平台公司需在2027年6月末前全部退出平台名单。政府债务专家、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表示,"按照目前退平台进度,考虑实际执行留出余量,预计到2026年底将有超九成平台完成退出,2027年上半年进行收尾工作,也有望按时完成任务。"

"融资平台转型质量参差不齐,能否真正实现自负盈亏以及基本面的实质性改善尚待观察。" 袁海霞提醒道,"自然到期的2万亿棚改隐性债务同样存在变数,若后续房地产市场未能企稳,该类项目收益可能无法覆盖成本,形成新的风险点。"

监管机制: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

财政部近日设立债务管理司,负责政府债务制度、政策制定、政府债券发行、管理、监测以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这是财政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 一位财政政策研究专家表示。

未来展望:化债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袁海霞建议,"适当前置本轮化债节奏,年内可提前发行使用明年置换额度,支持存量债务化解及清欠,并积极发挥地方国资、金融机构作用,加强货币政策配合。"

"2026年、2027年将成为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关键年份,若有序推进,有望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蓝佛安表示。

结语:化债工作进入新阶段,财政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十五五"时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将有大突破,2028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明确,融资平台清退提速,监管机制持续完善

从存量债务置换到融资平台转型,从风险防控到长效机制建设,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正进入关键阶段。这一工作的顺利推进,将为财政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化债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 随着"十五五"时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中国财政将更加健康、可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