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培育体系迎来重大升级。这一政策调整将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创新注入新活力。

《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拓展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级体系。这一调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培育基础,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培育的全链条体系。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已基本形成。此次修订将进一步提升培育标准,推动中小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办法》在认定标准方面适当提高门槛,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这一调整将确保优质中小企业具备更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办法》还引入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同时,规范地方审核流程,推广实施"双随机"审核机制,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多个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确保审核公正性和专业性。

《办法》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免除"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这一措施既保持了培育体系的严谨性,又体现了包容性

《办法》还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修订《办法》将推动培育工作标准提升、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服务协同,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未来,随着《办法》的实施,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将迈上新台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也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