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原副市长郭柏春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
2025年12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原副市长郭柏春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标志着这一备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关键阶段。本次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首日即展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案件背景:从境外遣返到依法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郭柏春,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拥有经济学博士后学历。其职业生涯涵盖多个重要领域,曾先后在黑龙江省古连河煤矿、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牡丹江市市政府工作;曾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中航安盟财险保险公司董事长。
2013年至2018年10月,郭柏春担任银川市副市长,分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技术协作(外事)、招商引资、投融资平台、智慧银川建设等工作。卸任后,他于2020年1月出任亚钾国际(000893.SZ)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4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职务犯罪嫌疑人郭柏春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2024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对其立案调查。
案件发展:从履职到留置的波折
郭柏春被遣返回国后,2024年9月24日,被解除留置措施。2024年10月15日,亚钾国际在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透露,郭柏春可以正常履职,会议由其召集并主持。此后3个月,郭柏春主持了亚钾国际多项会议。
2025年1月16日,老挝有关人士到亚钾国际老挝钾肥生产基地视察指导工作,郭柏春以董事长身份与对方现场视频连线。次日,郭柏春再次被留置。2025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郭柏春(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犯罪事实:挪用公款与滥用职权并存
公诉方指控的涉嫌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均发生在郭柏春担任银川市副市长期间。
在挪用公款方面,2016年,郭柏春曾接受某民营公司实控人的请托,安排管辖内的国有控股公司借款给对方4600万元用于炒股,随后该公司账户又将4000万元先后转移到个人账户,这笔借款一年后本息均已归还。此外,2016年,郭柏春指令另一家当地市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借款给两家民营公司的实控人5亿元,借款到期后,经过五次申请还款展期后,才归还了5亿元的本息。
在滥用职权方面,2017年至2018年,郭柏春为收购一家美国退市的游戏公司,动用公权对竞争对手进行刑事立案,甚至安排身边工作人员对竞争对手编造合同诈骗的举报材料。2025年4月,有关方面对被打压的竞争对手做出撤案处理,而曾经参与打压竞争对手的多名公职人员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情况:辩护与司法的交锋
在庭审首日,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和回避申请等,均被法院当庭驳回。合议庭审判长表示,辩护律师提出的回避申请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情形,因此予以当庭驳回,并均不得申请复议。
此外,针对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要求排除郭柏春两次留置期间的所有笔录及自书材料,以及留置期间监察机关所取得的所有在案证据,申请也被当庭驳回。同时,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等十余项其他申请,也均被驳回。
案件意义: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化
郭柏春案的审理,是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的又一例证。近年来,中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论是高级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公职人员,只要涉嫌违纪违法,都将依法受到惩处。郭柏春案从境外遣返到依法审理,展现了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高效与精准。
"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一位法学专家指出,"无论职位高低、身份如何,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将依法受到惩处。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法治精神。"
随着"十四五"规划进入收官阶段,中国反腐败斗争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郭柏春案的审理,不仅是对个人的法律审判,更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彰显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不断完善。
结语:法治精神与反腐败决心的彰显
银川原副市长郭柏春案的公开审理,是法治精神与反腐败决心的生动体现。从境外遣返到依法审理,从立案调查到移送起诉,整个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彰显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在"十四五"收官之际,这一案件的审理也为"十五五"规划开局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入了强大动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中国将为全球反腐败事业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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