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山东青岛。一辆无人配送车追尾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特斯拉,三车受损,维修费算下来二十四万。

交警定责很清楚:运营方全责。

但接下来接不上话了。那台无人配送车没有行驶证,按规定买不了交强险,它背后只有一份三百万元的公众责任险。责任有主,赔付的路却断了。

案子不大,问题不小。它把一个正在逼近所有车主的事提前摆到桌上:当开车的从人变成系统,出事之后该找谁,钱从哪个账户出。

十月二十一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的金融法治论坛上,北京金融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一份《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产品创新中的纠纷场景预测与法律分析》。名字很长,做的事很朴素:趁纠纷还没发生,先把可能吵起来的地方列出来,试着给出答案。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把这叫做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这话在司法系统里不常听到。法院通常是等案子上门,这次是主动往前站了一步。

一根桩撑起的整栋楼

传统车险这栋楼,地基只有一根桩:驾驶人过错。人有驾照、有行为、有过错、有账户可追,四个"有"凑齐,责任就能落地,保费也能算出来。

智驾把这根桩拔了。事故的原因不再是一个人的一次失误,而是算法缺陷、系统升级、数据瑕疵、几方行为叠加成的复合形态。责任从一个点变成一张网,网上每个结都牵着不同的主体。

文件给的办法是双层基准:先看驾驶任务的实际执行者是谁,再看控制权当时握在谁手里。

它模拟了一个例子。车主刘某把一辆带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借给周某,车辆在系统激活状态下撞伤行人,系统发过接管提示,周某没有及时接管。

按这套基准,责任切得很干脆:提示没发出就出事,车企担;提示发出后没接管,责任回到驾驶人身上。

这个切法跟司法实践是对得上的。最高法今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71号说得很明白,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人按下激活键之后,仍然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那个,仍然要负责行车安全。

对保险公司,文件里有一句话最实在:不得以"行政责任已经归了车企"为理由拒赔,赔完之后再依法向终局责任的车企代位求偿。

这句是写给车主看的。它把"先拿到钱"和"最后谁掏钱"拆成了两件事。以前这两件事绑在一起,绑在一起的结果是车主卡在中间等定责,等上半年,车在修理厂躺着,人还要垫钱。

真正卡住的是数据

行业自己的态度挺坦白。人保财险总精算师张琅在会上提了三个难:定价难、定损定责难、追偿难。他还追问了一句很具体的:什么算自驾技术缺陷?缺陷和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到什么程度才算数?

这句话问的是保险业的命门。保费是概率乘金额,概率来自历史数据。智驾事故的样本少、形态新、还在变形,历史数据约等于没有。没有概率,精算师手里那套模型只能空转。

在我看来,文件列的三处堵点里,最硬的不是责任分配,是数据。

责任规则能靠法理推,双层基准已经推出一个可用的框架。数据不行。事故数据躺在车企的服务器里,格式各家用各家的,留存多久没统一,谁能调、按什么程序调,都还没定论。举证规则定不下来,责任分配写得再漂亮也是纸上文章。

所以文件五条建议里,我认为最要紧的是那句不起眼的话:增设事故数据调取专项授权条款。它不好看,但它是钥匙。没有这把钥匙,车主拿不到证据,保险公司追不了偿,法院判不下去。

监管层的表态是往产业链前端走。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副司长董钢谈到,要推动保险服务向科技研发、中试、产业化推广这些环节延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张亮提到,地方上已经形成"一地一策、多元开花"的支撑格局,科技保险正从单一险种的试点走向全链条的生态。

方向是对的。但有一件事得说清楚:制度不会等技术成熟了才出现。它是在一次次赔付、一次次追偿、一次次判例里被磨出来的。这个过程不会体面,会有判错的时候,会有险企赔完了追不回来的案子。

二十四万那笔维修费最后谁付的,没有下文。但它留下的问题,现在有了一份正式的回答草稿。